壹、宗旨
臺灣自103年立法施行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》接軌國際關注兒童及青少年之基本人權,鼓勵社會大眾在四大原則上落實兒童權利,包含: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、禁止歧視原則、傾聽/尊重兒童意見、保障生存及發展權。
為增進本市兒少及社會大眾對兒少代表機制之認識,爰辦理兒少代表徽章設計徵件競賽,鼓勵大家一起認識何謂兒少代表、如何在生活中實踐《兒童權利公約》中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(§12)。
貳、競賽說明
競賽主題
臺南市之兒少代表於113年將邁入第七屆,期望藉由本次徵件競賽遴選出一款供兒少代表配戴之徽章圖樣,邀請參賽者在徽章圖樣設計中融入《兒童權利公約》(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, CRC)第12條之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、兒少代表之權利義務等內容。
參賽資格
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未滿19歲中華民國國民,皆可報名參加。(以報名截止日民國113年2月15日計,出生日期為民國94年2月14日以後者,方可報名)。
參賽組別
- 青少組:滿13歲至未滿19歲
(出生日期為民國94年2月14日至100年2月14日者) - 兒童組:12歲(含)以下
(出生日期為民國100年2月15日以後者)
※由承辦單位依參賽者之出生日期逕行分組。
參賽規範
電腦繪圖 請將作品轉存 jpg/pdf 檔案,不可超過2MB。
紙筆繪製 請將作品繪製於A4(21*29.7cm)大小之紙張,紙張材質不限,媒材不限(彩色筆、色鉛筆、水彩、蠟筆等皆可),惟需以平面創作。
每人限投稿一件,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,且不得使用AI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)生成之作品參賽。
參、參賽方式
線上與紙本繳件並行,擇一方式即可
紙本投稿
於民國113年2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至 11599 南港昆陽郵局第7號信箱 臺南市兒少代表徽章設計徵件競賽 收(可選擇列印【附件三】之交件信封封面使用)。
參賽者於繳件時需一併繳交下列資料:【附件一】報名表、【附件二】參賽聲明暨著作授權同意書、參賽作品;參賽作品無論入圍與否,恕不退件。
肆、評選辦法
本競賽採二階段評選
初選
依據以下標準篩選出20名入圍者(青少組及兒童組各10名)進入決選。
評分項目 | 評分指標 | 占比 |
---|---|---|
主題掌握度 | 圖形意象呈現確實傳達徵件主題、兒少代表等主題之意象, 並融入臺南在地元素。 | 40 % |
創作理念說明 | 將抽象概念轉換為圖形,具體說明作品的創作理念。 | 20 % |
視覺效果呈現 | 整體作品色調、色彩搭配等。 | 15 % |
伍、獎勵辦法
本次競賽依據初選、決選成績加總後之總成績高低擇優頒發獎項。
獎 項 | 青少組【滿13歲~未滿19歲】 | 兒童組【12歲(含)以下】 |
---|---|---|
優 選 | 5 名(獎金6,000元) | 5 名(獎金6,000元) |
佳 作 | 5 名(獎金3,000元) | 5 名(獎金3,000元) |
※優選最高分(第一名)作品評定為特優,以此製作徽章一式(另致贈獎牌及1萬元獎勵金)
陸、競賽期程
(郵戳為憑)
徵件報名
02/23 更新:因應審核作業需要,將延後公告入圍資訊,請密切注意本官網資訊及所提供之聯絡電子信箱訊息;如有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入圍公告
總決賽暨頒獎典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