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辦法

  臺灣自103年立法施行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》接軌國際關注兒童及青少年之基本人權,鼓勵社會大眾在四大原則上落實兒童權利,包含: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、禁止歧視原則、傾聽/尊重兒童意見、保障生存及發展權。
  為增進本市兒少及社會大眾對兒少代表機制之認識,爰辦理兒少代表徽章設計徵件競賽,鼓勵大家一起認識何謂兒少代表、如何在生活中實踐《兒童權利公約》中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(§12)。


競賽主題

臺南市之兒少代表於113年將邁入第七屆,期望藉由本次徵件競賽遴選出一款供兒少代表配戴之徽章圖樣,邀請參賽者在徽章圖樣設計中融入《兒童權利公約》(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, CRC)第12條之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兒少代表之權利義務等內容。

參賽資格

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未滿19歲中華民國國民,皆可報名參加。(以報名截止日民國113年2月15日計,出生日期為民國94年2月14日以後者,方可報名)。

參賽組別
  1. 青少組滿13歲至未滿19歲
    (出生日期為民國94年2月14日至100年2月14日者)
  2. 兒童組12歲(含)以下
    (出生日期為民國100年2月15日以後者)

※由承辦單位依參賽者之出生日期逕行分組。

參賽規範

電腦繪圖 請將作品轉存 jpg/pdf 檔案,不可超過2MB。
紙筆繪製 請將作品繪製於A4(21*29.7cm)大小之紙張,紙張材質不限,媒材不限(彩色筆、色鉛筆、水彩、蠟筆等皆可),惟需以平面創作

每人限投稿一件,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,且不得使用AI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)生成之作品參賽。


線上與紙本繳件並行,擇一方式即可

線上投稿

競賽官網 點擊「我要參賽」按鈕,完成參賽相關資料填寫、作品上傳,收到報名確認信即為成功報名。

紙本投稿

民國113年2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至 11599 南港昆陽郵局第7號信箱 臺南市兒少代表徽章設計徵件競賽 收(可選擇列印【附件三】之交件信封封面使用)。
參賽者於繳件時需一併繳交下列資料:【附件一】報名表、【附件二】參賽聲明暨著作授權同意書參賽作品參賽作品無論入圍與否,恕不退件

下載簡章

本競賽採二階段評選

初選

依據以下標準篩選出20名入圍者(青少組及兒童組各10名)進入決選。

評分項目評分指標占比
主題掌握度圖形意象呈現確實傳達徵件主題、兒少代表等主題之意象,
並融入臺南在地元素。
40 %
創作理念說明將抽象概念轉換為圖形,具體說明作品的創作理念。20 %
視覺效果呈現整體作品色調、色彩搭配等。15 %
決選

於113年3~4月間辦理之總決賽暨頒獎典禮,由入圍者口頭發表作品,
經加總初選及決選評分,據以評定名次。
如有同分者,則依據評分項目占比最高者之得分排名,以此類推。

評分項目評分指標占比
作品發表
簡報台風
發表是否具完整性、陳述流暢,且清楚表達作品創作理念、創作過程25 %
※ 入圍者須參與總決賽暨頒獎典禮進行決選,未能參與則視同放棄該項評分項目之分數。
決選

於113年3~4月間辦理之總決賽暨頒獎典禮,由入圍者口頭發表作品,經加總初選及決選評分,據以評定名次。
如有同分者,則依據評分項目占比最高者之得分排名,以此類推。

評分項目評分指標占比
作品發表簡報台風發表是否具完整性、陳述流暢,且清楚表達作品創作理念、創作過程25 %
※ 入圍者須參與總決賽暨頒獎典禮進行決選,未能參與則視同放棄該項評分項目之分數。

本次競賽依據初選、決選成績加總後之總成績高低擇優頒發獎項。

獎 項青少組【滿13歲~未滿19歲】兒童組【12歲(含)以下】
優 選5 名(獎金6,000元)5 名(獎金6,000元)
佳 作5 名(獎金3,000元)5 名(獎金3,000元)

優選最高分(第一名)作品評定為特優,以此製作徽章一式(另致贈獎牌及1萬元獎勵金)


即日起至2月15日(星期四) 止
(郵戳為憑)

徵件報名

2月23日(星期五) 於競賽官網公告
02/23 更新:因應審核作業需要,將延後公告入圍資訊,請密切注意本官網資訊及所提供之聯絡電子信箱訊息;如有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入圍公告

113年3~4月間

總決賽暨頒獎典禮